加拿大发布儿童饰品行业指南 2013-10-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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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》于2010年生效,并且赋予加拿大卫生部(Health Canada)发布关于消费品安全和健康条例的权力。2013年6月18日,加拿大卫生部发布“儿童珠宝行业指南”,规定了儿童珠宝的定义和安全要求,最显著的是儿童珠宝中铅和镉的含量要求。本指南针对的是在加拿大为了商业用途而制造、进口、宣传、销售或测试儿童珠宝的任何人。 1. 产品范围 儿童珠宝定义为“以样式、尺寸、装饰、包装、宣传和销售的方式,而对15岁以下儿童有吸引力的珠宝”。譬如:胸针、戒指、手镯、吊坠、项链、头饰。 儿童珠宝不包括: ·徽章、奖牌或其他偶尔佩戴(例如特殊场合)的类似物品; ·手表、发夹及服装功能部件和衣着附件如衬衫钮扣和皮带扣均不视为珠宝,除非其设计或销售方式,清楚地说明主要目的是装饰。 2. 安全要求 ·儿童珠宝条例中规定儿童珠宝中含有的总铅含量不得超过600 mg/kg,可迁移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0 mg/kg; ·以上的铅限值适用于儿童珠宝所有可触及部件,包括金属、非金属、玻璃和水晶; ·“可触及”指会与手或口直接接触或在合理可预见的情况,有潜在可能被孩子触及; ·若儿童珠宝中的珠子、链或钩单独出售,也需符合上述要求; ·珠宝任何装饰或保护涂层均需符合上述要求,因当产品被吸入、咀嚼或吞食时,或经过正常磨损和撕裂,涂层将容易被去除; ·加拿大卫生部建议儿童珠宝中的镉的含量不得超过130 mg/k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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