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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修订REACH附录17-新增第77条甲醛限制条款

2023年7月17欧盟发布新法规(EU) 2023/1464,修订REACH附录17新增第77条甲醛限制条款,对甲醛和甲醛释放物质进行管控。具体条款如下:


77.甲醛

CAS号:50-00-0

EC号:200-001-8

及甲醛释放物质

1.  202686日之后,在附录 14 规定的测试条件下,物品释放的甲醛浓度超过以下情况,则不得投放市场:

a)用于家具和木制品,甲醛浓度超过0.062mg/m3

b)用于家具和木制品以外的物品,甲醛浓度超过0.080 mg/m3

1段不适用于:

(a)甲醛或甲醛释放物质天然存在于生产物品的材料中。

(b)在可预见的条件下,专供户外使用的物品。

(c)专门用于建筑外壳和隔气层外部的建筑物品,且不会向室内空气排放甲醛。

(d)专门用于工业或专业用途的物品,除非其释放的甲醛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导致公众暴露。

(e)72条管控范围内的物品。

(f) 法规(EUNo 528/2012管控范围内的生物杀灭产品(*)。

(g)法规 (EU2017/745管控范围内的设备。

(h)法规(EU2016/425管控范围内的个人防护设备。

(i) 法规(ECNo 1935/2004管控范围内的食品接触材料。

(j) 二手物品。

2.  202786日之后,在附录 14 规定的测试条件下,道路车辆内部的甲醛浓度超过 0.062 mg/m3,则不得投放市场。

2段不适用于:

(a)专门用于工业或专业用途的道路车辆,除非其内部的甲醛浓度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导致公众暴露。

(b)二手车辆。

*2012522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生物杀灭产品的上市和使用的(EU) No 528/2012(欧盟)条例(OJ L 167,27.6.2012,p. 1

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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